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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时间:2015-03-18 14:13 来源: 发布人:admin 浏览:

  一、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三年或五年。

  二、每1至2年召开1次会议,每次大会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大会决议或选举应有半数以上的代表通过,方为有效。召开职代会时,选举大会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不实行常任制。

  三、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职责:

  1、听取、审议院长的工作

报告。

  2、讨论和通过医院改革方案,职工奖惩条例、奖金分配方案、集体福利等有关医院管理和发展的重大问题。

  3、审议通过医院财务预算、决算,或重大经济决策和医院重大基建投资,大型设备仪器购置等重大活动。

  4、监督和评议医院中层以上干部。

  5、其它需要职代会讨论的重大活动。

  四、职代会闭会期间,遇有需临时讨论的重要问题,可由工会建议召开职代会联席会议。并向下一次职代会报告,予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