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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及库存物资控制

时间:2015-03-18 13:51 来源: 发布人:admin 浏览:

  一、建立健全药品及库存物资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权限,确保请购与审批、询价与确定供应商、合同订立与审核、采购与验收、采购验收与会计记录、付款审批与付款执行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制约和监督。

  医院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一人办理药品及库存物资业务的全过程。

  二、制定科学规范的药品及库存物资管理流程。明确计划编制、审批、取得、验收入库、付款、仓储保管、领用发出与处置等环节的控制要求,设置相应凭证,完备请购手续、采购合同、验收证明、入库凭证、发票等文件和凭证的核对工作,确保全过程得到有效控制。

  三、建立药品及库存物资请购审批制度。授予药剂科、综合库相应的请购权,明确其职责权限及相应的请购审批程序。

  四、加强药品及库存物资采购业务的预算管理。药剂科、综合库按照预算执行进度办理请购手续。

  五、健全药品及库存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药品和库存物资由医院统一采购。对采购方式确定、供应商选择、验收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纳入政府采购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范围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根据药品及库存物资的用量和性质,加强安全库存量与储备定额管理,根据供应情况及业务需求确定批量采购或零星采购:

  1.确定安全存量,实行储备定额计划控制;

  2.加强采购量的控制与监督,确定经济采购量;

  3.批量采购由采购办、设备科、综合库、总务科、财务科、审计科查办、专业委员会及使用部门共同参与,确保采购过程公开透明,切实降低采购成本;

  4.小额零星采购由采购办对价格、质量、供应商等有关内容进行审查、筛选,按规定审批。

  七、加强药品及库存物资验收入库管理。根据验收入库制度和经批准的合同等采购文件,组织验收人员对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和其他相关内容进行验收并及时入库;所有药品及库存物资必须经过验收入库才能领用;不经验收入库,一律不准办理资金结算。

  八、加强药品及库存物资核对管理。财务科要根据审核无误的验收入库手续、批准的计划、合同协议、发票等相关证明及时记账;每月与药剂科、综合库核对账目,保证账账、账实相符。

  九、药品及库存物资的储存与保管要实行限制接触控制。指定专人负责领用,制定领用限额或定额;建立高值耗材的领、用、存辅助账。

  十、健全药品及库存物资缺损、报废、失效的控制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盘点制度,库房每年盘点不得少于一次。药品及库存物资盘点时,财务、审计等相关部门要派员监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