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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北县中医医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18-09-14 15:19 来源: 发布人:黄秋实 浏览:

  第一部分 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丘北县中医医院始建于1982年12月,是一所集医疗、教学、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科室齐备、功能健全、专科专病特色突出的综合性二级甲等中医医院。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业务指标

  (1)门、急诊工作量

  门诊接诊149331人次,同比增长4.71%,其中建档立卡户2997人次。

  (2)住院人次

  入院总人数 16368人次,出院总人数 16290人次,同比增长30.59%、30.80%,其中建档立卡户632人次。

  (3)手术台次

  共完成手术1355台次,同比增长10.97%。其中外科手术588台次(腹腔镜手术71台次);妇产科手术132台次(腹腔镜手术8台次);骨伤科手术348台次;肛肠科手术287台次。

  (4)辅助检查情况

  ①彩色超声检查:28962人次,同比增长26.07%,阳性检出率73.30%。

  ②CT检查:18767人次,同比增长49.40%,阳性检出率91.30%。

  ③DR检查:14031人次,同比增长0.96%,阳性检出率47.60%。

  ④胃镜(含无痛)检查:930人次,同比增长52.50%,阳性检出率100%;肠镜(含无痛)检查:312人次,同比增长65.10%;阳性检出率80.60%。

  ⑤24小时动态血压检查:367人次,同比增长65.30%,阳性检出率93.50%;24小时动态心电图检查:444人次,同比增长96.50%,阳性检出率98.20%。

  (5)病床使用率、周转率、平均住院日

  病床使用率为82%、周转率53.9、出院患者平均住院日6.1天。

  2.新技术、新项目

  全年共开展新技术、新项目24项,其中内科开展胸壁振波排痰治疗;老年病科开展三伏灸、三九灸;针灸科开展穴位埋线治疗;重症医学科开展微创气管切开术;儿科开展肝素钠治疗过敏性紫癜、新生儿及营养不良儿童的营养液规范性配制、多频体外振波排痰治疗,小儿推拿治疗;妇产科开展腹腔镜下子宫肌瘤剔除术、宫颈环扎术;外科开展腹腔镜下结、直肠癌根治术、成人疝无张力修补术;胃肠镜室开展镜下胃肠息肉切除术、止血术;骨伤科开展全髋关节置换术、半髋关节置换术、全膝关节置换术、椎体成形术;肛肠科开展皮肤赘生物激光治疗;麻醉科开展呼末二氧化碳、麻醉气体监测,特殊气管插管术;检验科开展化学发光法检测肿瘤标志物、甲功、性激素、降钙素原等。

  3.加强医疗质量控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1)对照“二级甲等中医医院”评审标准,结合我院实际,完善修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制定了《急诊手术管理制度》、《手术患者管理规定》、《术后患者麻醉复苏的管理规定》等制度,加强术科管理,保证手术安全和质量;制定《重症医学科收治患者的管理规定》加强重症医学科管理;增补10余项各种知情同意书,保障医疗安全,预防医疗不良事件发生。

  (2)建立健全了“层次分明、职责清晰、功能到位”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对“医疗质量、病案管理、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医院感染管理”等专业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进行了调整和补充,完善了各委员会的工作制度,使各自的职责与权限范围进一步得到明晰。

  (3)认真贯彻落实《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加强对病历质量的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和提高医疗文书的书写质量。一是不定期抽查运行病历,多次组织督查病历质量,对不合格的病历通报批评,并按规章制度予处罚。二是各科主任对住院病历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及时纠正病历存在问题。三是医务科对归档病历进行终末质量检查,每月对病历质量情况进行小结,对不合格的病历通报批评,并按规章制度予处罚。

  (4)严肃督查奖惩机制,加大对各科室医疗质量管理,针对查出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制定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整改,通过对重点环节的管理与监控,使我院的服务质量、医疗质量有了进一步提高,有效降低了医疗风险。一年来接待医疗投诉6起(其中3起为服务态度投诉,已责令相关科室整改),医疗纠纷3起,已妥善处理。

  4.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

  (1)根据卫生部《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试行)》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中医优势病种诊疗方案、中医临床路径管理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选取各科室前5位病种,制定了路径规范可行的45个病种中医临床路径,并在临床实践中逐步实施。

  (2)合理配置各科室中医诊疗设备,在全院范围内开展非药物中医治疗项目50项(如:针刺、灸法、火罐、耳穴压籽、中药穴位贴敷、推拿等)。

  (3)积极参与云南省中医医院风湿科的《竹叶石膏汤及痛风贴治疗痛风急性期临床推广应用研究》项目,完成痛风病例报告2例。

  5.积极开展中医药基础知识与技能培训

  根据国家中管局制定的52个中医护理方案,我院选择20个病种组织实施。各临床科室根据科室特点积极开展辩证施护和中医护理技术,全院共开展中医护理技术13项(其中操作上万人次项目有:耳穴压籽:43353人次、穴位贴敷:47135人次、中药熏洗:23573人次、中药热奄包:13198人次、拔罐疗法:10754人次、艾条灸:16335人次),全年中医护理技术操作173353人次,同比增长40%。同时开展中医特色的健康教育,将中医特色护理逐渐渗透于临床工作中,提高护士中医技能。

  6.完善绩效考核,提高职工积极性

  为了能有效的提高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我院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卫生机构绩效评价的指导意见》及《云南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绩效考核办法和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云卫办医发〔2015〕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以“德、能、勤、绩、廉”相关考核指标为依据,根据科室的技术含量、劳动强度、风险程度划分绩效,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收入分配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贡献突出的人员倾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同时,禁止医务人员收入与医院的药品、检查等收入指标挂钩。建立注重效益、讲求质量、追求效率、有竞争、有活力的新型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制度。

  7.施行药品零加成,破除以药补医

  我院于2015年11月1日开始实行药品零加成,按照8.1.1补偿机制,2017年核定政府补偿为119.26万元,到位119.26万元。年内销售药品2243.52万元,让利250万元。同时,严格按照文发改价格〔2015〕604号文件规定,进行价格调整。大型医疗设备价格下调让利101.78万元,33类项目上调增收38.5万元;门诊诊查费上调增收26.98万元;住院诊查费上调增收121.98万元。内部控制节约成本16.43万元。让利金额共计147.89万元。

  8.加强党建工作

  加强党的建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活动,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1)党建业务两手抓,两手不放松,做到党建、业务同重视、同发展、同进步。每月召开党支部委员会议,对本月的党建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安排学习内容。支委会成员带头先学的同时督促各党小组高质量的完成学习任务,并在每月的中层干部例会上学习党建知识。

  (2)认真做好新党员的培养发展工作,2017年推举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6名,并积极组织谈心谈话,于2017年10月安排4名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参加县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入党积极分子及发展对象培训班,均取得合格证。

  (3)认真开展组织生活会、党员评定工作。积极组织党员开展谈心谈话,自检自查,并针对问题列出整改清单、制定整改措施,积极整改。邀请非党员的中层干部参与党员评定,共选出4名优秀党员,无不合格党员。

  (4)2017年5月,根据相关要求,将党费日由 “每月最后一日”改为“每月1日”,形成制度严格执行。按新的党费收缴标准重新核算月交纳党费基数,每月“党费日”收缴党费,如实填写《党费证》,并对党费收缴情况进行公示,足额上交卫计局党委。

  (5)设立党员示范区、开展“亮身份、树形象、践承诺”活动,充分发挥党员模范作用,积极带动普通干部职工加强思想学习,认真开展工作。在医院醒目位置设有公示栏,认真贯彻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6)成立党员志愿者服务队,积极开展下乡义诊、中医药知识宣传、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年内共组织义诊活动6次,接诊患者1530余人次,建议住院治疗患者30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单2万余份。同时,党员志愿者们积极号召职工捐款、捐书、捐衣物等,共捐款6225元,捐物110余件,捐书1000余册,并将所捐钱物在义诊下乡活动中分次分发到贫困人员手中。组织医院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参加无偿献血活动,年内全院共献血10200ml。

  (7)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会议精神,积极组织全院工作人员集体观看“十九大开幕”,并组织全院干部职工学习十九大会议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开幕时所作工作报告。同时,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会议精神,庆祝十九大圆满完成,举办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红歌献给党”文艺晚会,使“高歌颂党恩、共筑中国梦”的理念在不知不觉中深入到全院职工心中。

  9.积极开展精准扶贫工作

  (1).2017年我院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继续派遣2名职工与单位脱钩,驻村参与扶贫,协助乡镇、村委会完成扶贫工作,同时下拨1万元工作经费到村民委。

  (2).我院挂钩建档立卡贫困户涉及2个乡(镇)5个村委会32个自然村,挂钩建档立卡贫困对象317户1444人。其中平寨乡涉及蚌常、小罗白、的米3个村民委的16个自然村,共挂帮110户503人;曰者镇涉及新寨、曰者2个村民委的16个自然村,共挂帮207户941人。

  (3).为将精准扶贫工作做到最精准,切实推进扶贫攻坚工作有序开展,全院干部职工多次到农户家进行入户调查,协助乡镇完成建档立卡扶贫政策宣讲工作。

  (4).积极配合教育系统完成建档立卡户适龄子女辍学劝返工作。我院挂钩建档立卡户中共有18名辍学生,根据上级要求,帮扶人员均在时限内通过入户劝返、电话联系等方式完成辍学劝返工作。

  (5).积极开展健康扶贫工作

  ①为推动我院健康扶贫工作深入开展,保障农村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我院成立了由院党支部书记、院长为组长的健康扶贫领导小组,设健康扶贫办公室在财务科。并成立了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医疗救治专家小组,切实做好健康扶贫工作。

  ②积极组织全院职工学习《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并通过医院网站、微信平台、门诊大厅显示屏、医院公示栏等进行宣传,以达到全院职工掌握,广大群众广泛知晓的目标。

  ③严格执行“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服务,在各病区设立“建档立卡户专用病房”,严格按政策比例报销门诊及住院费用,合理使用药品、耗材。对于9类15种大病患者,严格做到一人一档一方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他事业单位:丘北县中医医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丘北县中医医院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丘北县中医医院2017年总收入8480.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6.83万元(包括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79.71万元,抚恤费7.76万元,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5.28万元,中医(民族)医院834.64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69.44万元),占总收入的12.93%;事业收入6672.32万元,占总收入的78.67%,其他收入711.78万元,占总收入的8.4%。与上年决算总收入6734.63万元相比增加1746.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7年度人员工资的调整及我院新建门诊综合楼及住院楼的投入使用使我院就医环境得到改善,医疗收入增长。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丘北县中医医院2017年度支出合计7542.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42.5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78.34万元,占总支出的36.8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1.73万元,占总支出的2%;商品和服务支出4120.84万元,占总支出的54.63%;债务利息支出105.93万元,占总支出的1.4%;其他资本性支出385.67万元,占总支出的5.13%)。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增加1709.4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7年度人员工资的调整及业务量增多导致的医疗业务成本增多。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丘北县中医医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542.51万元。与上年5833.07万元对比增加(1709.44万元)29.31%,主要原因是医院工作人员增加、病源增多,相应的人员及日常公用经费也增多。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778.3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6.8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4764.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3.1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丘北县中医医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丘北县中医医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6.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4.52%。与上年870.6万元对比增加226.23万元,主要原因为2017人员经费的调整,2017年无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79.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38%。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2.中医(民族)医院834.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1%。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3.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9.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3%。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4.抚恤费支出7.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1%。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死亡抚恤费。

  5.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8%。主要用于人员的五险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丘北县中医医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丘北县中医医院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丘北县中医医院资产总额11057.0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649.78万元,固定资产6418.5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988.73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87.2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874.3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行次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小计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234567891011

  合计111057.02 3649.78 6418.51 4317.1135.4 596.89 1469.11 0 0 988.73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8.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6.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3.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8.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68.4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无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4.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