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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陪伴制度

时间:2015-03-21 13:54 来源: 发布人:admin 浏览:

  1.探视病员要按规定时间,要凭探视证(牌),每次不超过两人,学龄前儿童不得带入病区。

  2.探视危重病员,可持病危通知单,随时给予探视。

  3.陪护需严格控制,确需陪护者由医生决定发给陪护证,陪护停止,将证收回。

  4.探陪人员必须遵守医院的探陪规定,听从医务人员的指导,不得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不得私自将病员带出院外,不要谈论有碍病员休养和治疗的事宜,不吃病员的食品和使用病员的用具,不在病员床上睡觉,不准吸烟,不得乱串病室,要保持病房的整洁安静。

  5.探陪人员要爱护公物,节约水电,损坏或丢失医院物品,应负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