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风监督员工作权利 要求及职责
时间:2015-03-19 10:18 来源: 发布人:admin 浏览:
行风监督员工作权利:
1、检查权:有权对医院行风建设工作进行检查和抽查。
2、建议权:有权列席医院班子、职工的各种相关会议。对医院存在的行风问题提出建议性改进意见。
3、调查权:有权向学校及相关人员调查、询问情况,并索取证言、证据。
4、监督权: 有权向上级纪检、纠风部门反映医院及职工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处罚意见。
行风监督员工作要求:
1、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不徇私情,秉公办事。
2、不以权谋私,不刁难勒卡,廉洁自律,自觉塑造行风监督员的形象。
3、关心医疗卫生改革与发展,主动学习、宣传《医师法》,主动配合纠风办做好行风建设工作。
4、主动配合医院做好患者的正面工作,向社会宣传医院及医师的典型事迹。
5、经常深入医院、病区、社会中了解情况,并做到及时反馈,主动配合医院及卫生行政部门解决卫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6、定期参加医院及组织的各种活动,并发挥行风监督员的作用。
行风监督员职责:
1、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对卫生行风建设的意见和要求;
2、调查了解医疗卫生单位行风状况,进行现场监督;
3、探讨建立健全卫生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4、协助查处医疗卫生行业违反职业道德和行业纪律的有关人和事;
5、参加医院组织的行风建设有关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