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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代会提案处理制度

时间:2015-03-19 10:12 来源: 发布人:admin 浏览:

  一、根据医院《职代会暂行条例》有关规定,为完成职工代表交办的有关提案审查监督处理、落实等方面事项,制定本制度。

  二、成立提案审查领导小组,由各方面代表3-5人组成,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提案处理,对职代会负责。

  三、提案的提出由职工代表在职代会前向群众广泛宣传医院主要工作及本次会议中心议题,听取意见,按照提案要求,“一事一案”认真填写提案,提交提案审查领导小组。

  四、提案审查领导小组将搜集的提案进行整理、审查,按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医院实际情况,提出立案建议。将予以立案的提案交医院办公室,按照提案的内容,由院长及有关职能科室进行办理、落实、对不予以立案或暂不立案的提案作出说明。

  五、提案办理落实后,各职能科室应将结果反馈到工会办公室。对未办理、落实的提案,应督促和催办。

  六、提案办理、落实的结果,应进行统计,并在下一届职代会上,由按案领导小组对提案办理落实的情况进行报告、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