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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公开制度

时间:2015-03-18 14:05 来源: 发布人:admin 浏览:

  一、党务公开原则

  党务公开要坚持服务发展原则、依法依纪原则、真实公正原则、注重实效原则、积极稳妥原则。

  二、党务公开的方式和主要内容

  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前提下,所有党务工作应最大限度地向全体党员和群众公开。根据公开内容的不同,可按固定公开、定期公开和随时公开三种方式进行。

  固定公开内容:组织设置和党员分布情况;领导班子分工、主要职责和办公电话;党建工作年度计划、重点任务目标及上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党务公开监督小组人员组成。

  定期公开内容:组织活动开展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在岗履职和分管工作完成情况;党组织为群众办实事的内容及进展情况,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政策措施等;党政主要 领导干部廉政情况;职称和岗位评聘情况;党员发展情况,包括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情况,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情况;党费收缴情况。

  随时公开内容:主要公开党组织出台的有关文件,关于单位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决定和阶段性工作重点;重大财务开支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招投标情况以及项目进 展情况;党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干部调动和任免情况;党内各类先进评比情况;违规违纪党员干部的处理情况,主要公开违纪党员的处理情 况和民主评议党员的组织处置结果;党员和干部群众提出意见建设落实情况;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三、党务公开时间及要求

  固定公开内容,年初进行公开。凡定期公开内容,可视情况分别按月、季度、半年公开。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随时公开内容,即时进行公开。

  四、党务公开的形式和工作程序

  公开形式:党务公开应以固定的公开栏为主要形式,有些党务内容还可以采取其它辅助形式公开,但不得代替公开栏。公开栏应设置在便于党员群众观看的醒目地方。党务公开栏可与院务公开栏合二为一。

  公开程序:公开的项目、范围、形式和内容由院党支部或党员群众提出,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批准;对于党内重大决策、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要采取仅限于党内公开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