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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管理制度

时间:2015-03-19 11:16 来源: 发布人:admin 浏览:

  1.图书馆(室)的藏书或购买新书时,首先应满足中医临床、科研、教学所需资料。

  2.图书馆(室)开放时间,除每日办公时间外,星期日及晚间亦要适当开放。

  3.凡院内职工或进修实习人员借阅,必须遵守图书馆(室)的一切规定,持借书证办理借阅手续。离院时,必须办理好还书手续。

  4.每次借书不得超过规定时间和数量。凡规定在图书室内阅览的图书或其他资料,只能在图书室内查阅,一律不予外借。对不按规定时间还书,又不办理延期手续者,应给予适当处罚。

  5.对图书必须妥善保管,不得在书刊上批划、撕剪、涂写或损坏和丢失,否则应加倍赔偿。

  6.图书馆(室)工作人员应按计划定期购买书刊,并要及时做好登记、整理、收集、装订和分类编号等工作。

  7.建立图书目录索引卡片,以方便查阅。

  8.图书馆(室)必须保持清洁、安静和应有的照度。

  9.密切配合医疗、预防、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主动提供有关情报、资料,定期介绍新书刊内容。

  10.做好防火、防虫蛀、防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