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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北县中医医院组织纪律管理制度

时间:2015-03-19 10:52 来源: 发布人:admin 浏览:

  黄牌:与当年年度考核挂钩,年内有黄牌者,取消年终考核评优资格。三次以上(含三次)黄牌按红牌处理。

  红牌:年内有红牌者,当年履职不予考核。

  第一条、医院所有职工上班时必须穿工作服、佩戴上岗证;严禁穿拖鞋、短裤(裤长盖不过膝部)、背心;严禁披发(发长过肩者必须扎发),禁止留长甲、染指甲;违者,每次扣当事人20元。

  第二条、护士上班时必须戴护士帽,长发者必须盘发,保证发不过肩,操作(配液、静脉穿刺、给氧、导尿等)时必须加戴口罩。违者,每次扣当事人50元,并扣科室奖金50元。

  第三条、医务人员在进行各种有创操作(如:清创、换药、肌注、穴位注射、静脉穿刺、胸穿等)时,必须衣帽整齐并戴口罩。违者,每次扣当事人50元,并扣科室奖金50元。

  第四条、治疗室、换药室和手术室内严禁吸烟。违者,直接给予黄牌,并每次扣当事人100元。

  第五条、职工之间严禁在院内吵架。违者,各扣当事人100元。

  第六条、对患者要有耐心,严禁和患者发生争吵。违者,每次扣当事人100元,并扣科室奖金100元;因医务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投诉的,每次扣当事人50元,并扣科室奖金100元。

  第七条、用语文明,尊重患者人格与信仰,严禁辱骂患者。违者,直接给予黄牌,并每次扣当事人500元。

  第八条、上班时严禁做私活(如:织毛衣、买菜、洗菜、洗车、自己煎药等);违者,每次扣当事人50元。

  第九条、上班时应按时,必须坚守岗位,严禁迟到、早退、串岗、脱岗、旷工。

  第一款、迟到、早退、串岗、脱岗不足10分钟的,每次扣当事人50元。

  第二款、迟到、早退、串岗、脱岗超过10分钟(含10分钟)不足20分钟的,每次扣当事人100元。

  第三款、迟到、早退、串岗、脱岗超过20分钟(含20分钟)不足30分钟的,每次扣当事人200元。

  第四款、迟到、早退、串岗、脱岗超过30分钟和以上者按旷工进行处理。

  第五款、旷工一天者直接给予红牌,并扣当事人300元。连续旷工超过3天(含3天)或全年旷工累计超过5天的,扣发全年奖金;并降级降职使用一年,降级降职使用期间不得享受资金,并取消所有评优资格。

  第十条、办公室内严禁摆放蔬菜、水果、零食等各种与工作需要无关的私人物品。违者,每次扣科室奖金50元。上班时禁止在办公室内吃早点、零食,违者,每次扣当事人20元,并扣科室奖金50元。严禁在医院内蒸、煮、烧烤食物,违者,每次扣当事人50元,并扣科室奖金100元

  第十一条、科室内必须安急诊二线班,急诊备班人员及行政值班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20分钟内到过医院。违者,每次扣当事人20元;接到通知60分钟后仍不到院者,每次扣100元。行政值班人员、中层领导干部及急诊备班人员必须保持通信畅通,否则每次扣50元。医院职工一般情况下不允许调班,若有特殊事情需要调班的,必须先告知科室主任,征得主任同意后方可调班,否则按旷工处理。调班时最长不得超过3天,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十二条、医院职工禁止在办公室、值班室内玩扑克、麻将等一切娱乐活动。违者,直接给予黄牌,扣当事人100元,并扣科室奖金200元

  第十三条、医院职工严禁带宠物到医院内。违者,直接给予黄牌,并扣100元。

  第十四条、上班人员在接班人员未到来之前不准下班,否则按早退处理。超过30分钟接班人员仍未来接班时,值班人员应上报科室主任,由科室主任临时工安排接班人员,在临时接班人员到来这后方可下班。

  第十五条、开会迟到、早退的;迟到、早退不足10分钟的,每次扣人民币50元;迟到、早退超过10分钟(含10分钟)不足30分钟者,扣人民币80元;超过30分钟按缺席处理;缺席的,扣人民币100元。开会时讲小话,扰乱或影响会场秩序者,每次扣50元。

  第十六条、开会做私活、带宠物者,按扰乱或影响会场秩序进行处罚。

  第十七条、按要求需要全员(全体医生或全体护士或全体职工)进行培训的院内培训活动(如三基培训、传染病培训、相关法律法规培训等),有迟到、早退、缺席、讲小话等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按第十五条进行处罚。

  第十八条、严禁酒后上班(有接待任务时除外),违者每次扣50元。因饮酒后上班所导致的人身意外伤害,一切责任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