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医院概况 > 规章制度

行风监督员工作权利 要求及职责

时间:2015-03-19 10:18 来源: 发布人:admin 浏览:

  行风监督员工作权利:

  1、检查权:有权对医院行风建设工作进行检查和抽查。

  2、建议权:有权列席医院班子、职工的各种相关会议。对医院存在的行风问题提出建议性改进意见。

  3、调查权:有权向学校及相关人员调查、询问情况,并索取证言、证据。

  4、监督权: 有权向上级纪检、纠风部门反映医院及职工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处罚意见。

  行风监督员工作要求:

  1、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不徇私情,秉公办事。

  2、不以权谋私,不刁难勒卡,廉洁自律,自觉塑造行风监督员的形象。

  3、关心医疗卫生改革与发展,主动学习、宣传《医师法》,主动配合纠风办做好行风建设工作。

  4、主动配合医院做好患者的正面工作,向社会宣传医院及医师的典型事迹。

  5、经常深入医院、病区、社会中了解情况,并做到及时反馈,主动配合医院及卫生行政部门解决卫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6、定期参加医院及组织的各种活动,并发挥行风监督员的作用。

  行风监督员职责:

  1、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对卫生行风建设的意见和要求;

  2、调查了解医疗卫生单位行风状况,进行现场监督;

  3、探讨建立健全卫生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4、协助查处医疗卫生行业违反职业道德和行业纪律的有关人和事;

  5、参加医院组织的行风建设有关活动。